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7

7.至于其它星球居民

7.至于其它星球居民的宗教敬拜,一般来说,其中那些不拜偶像的人都承认主是独一神。他们敬拜的神性不是不可见的,而是可见的,因为事实上,当神性向他们显现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就像祂以前向地球上的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所显现的那样。凡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都蒙主悦纳。他们还说,没有人能正确敬拜神,更不用说与祂联结了,除非对祂具有某种可被理解的概念;只有神拥有人的形式,这种概念才有可能。如果不这样来理解神,那么内视,即思想神的能力就会丧失,如同肉眼视觉聚焦于无边无际的太空时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思维必然滑入自然界,并拜自然为神。所有星球的居民都崇拜人形式的神性,也就是主(AC 8541-8547, 10159, 10736-10738)。他们乐于听说,主实实在在变成了人(AC 9361)。不以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AC 8705, 9359, 9972)。人能敬拜并热爱他对其有某种概念的任何人,而不是一个概念也没有的任何人(AC 4733, 5110, 5633, 7211, 9267, 10067)。主接受所有处于良善并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

属天的奥秘 #7007

7007.“又要指教

7007.“又要指教你们所当行的事”表因此,神性将在将要发生的每一件事里面。这从“指教”和“你们所当行的事”的含义清楚可知:“指教”是指流入,当如此处论及神性时,是指发出(参看6993节);“你们所当行的事”是指将要发生的事。之所以表示每一件事,是因为它论及神性。在此有必要说一说何谓神性在人的生活中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里面。在人看来,这一点似乎与事实相去甚远,因为他认为,如果神性存在于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里面,那么恶行就不会发生,也没有人受到诅咒,以及公义会一直得胜,而世上的义人要比不义的人更兴旺发达,还有许多其它类似情况。他们因看的是反面,故不相信神性在每一件事里面。正因如此,他们将具体事件归于自己和自己的精明,只将总体、全面的掌控归于神性;将其它一切事称为运气和机遇,这些事对他们来说,是看不见的大自然的力量。
  不过,人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他不知道天堂的奥秘,即:主让每个人都处在自由中,因为人若不在自由中,根本不可能被改造。强迫并不改造人,因为它不会让任何东西扎下根来;事实上,人在强迫之下所行的任何事都不是意愿的行为,而他在自由中所行的,才是意愿的行为。良善与真理若要存在于人里面,成为他自己的,就必须扎根在他的意愿之中,因为在意愿之外的,不是此人自己的。由于这个原因,每个人都被留在自由中,所以人们被允许思想邪恶,并且只要外在的恐惧不阻止,他们也被允许行恶。也由于同样的原因,即每个人都在自由中,在这个世界上,不义的人似乎比义人更快乐和荣耀。但不义之人的荣耀和快乐是外在的,或属于身体的,在来世会转化为地狱的痛苦;而义人的荣耀和快乐是同在的,或属于灵的,会继续存留,变成天堂般的祝福。
  此外,显赫与富足只带来世俗的幸福,并不带来永恒的幸福。不义的人和义人都能体验到这种幸福;义人若体验不到,也是为了让他们不因这类事物而偏离良善。由于人们认为神性祝福在于各种世俗的良善和幸福,所以当他们看见相反的情况时,他们的软弱使得他们错误地看待圣治或天命。他们也根据自己所看到的当前情况得出结论,却没有想到,圣治或天命关注永恒之物,尤其要把一切事物都归入天堂,以及地狱里的秩序状态,从而确保天堂不断类似于一个人,而地狱则处于它的对立面,由此产生平衡。他们没有思想这一观念:若不通过运行在所有最具体细节中的圣治或天命,因而若不是神性不断掌管并指引人的自由,这些事根本不可能实现。
  关于其它观点,可参看前面关于圣治或天命的阐述和说明,即:主的圣治或天命若不存在于最具体的细节中,就不可能是普遍、全面的 (1919e, 4329, 5122e, 5894e 6481-6486, 6490节);主的圣治或天命关注永恒之物(5264, 6491节);主预见邪恶,提供良善(5155, 5195, 6489节);主将祂所预见的邪恶转变为良善(6574节);偶然事件也是圣治或天命的一部分(5508, 6493, 6494节);人自己的精明就像散布在大气层中的些许灰尘,而圣治或天命就像整个大气层(6485节);许多错误观念否认圣治或天命在具体细节中的存在(6481节)。
  

属天的奥秘 #8707

8707.“让他们知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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